各单位、各部门:
根据上级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经研究决定,现将今年清明节、劳动节和端午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
1.清明节、劳动节和端午节三节合并放假,放假时间为4月29日(星期日)——5月6日(星期日);
2.清明节4月4日(星期三)正常上班,4月28日(星期六)和端午节6月23日(星期六)正常公休;
3.临床各教研室放假事宜,由有关院(系)和各附院协调安排。
二、班车安排
放假期间班车停开, 4月4日(星期三)班车按照工作日车次运行,5月7日(星期一)起班车恢复正常运行。
三、值班安排
放假期间,学校安排总值班(另行通知),各单位和部门自行安排值班。重点单位和部门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。各员工管理部门要在放假前对员工进行一次假期安全守纪教育。保卫处要与有关部门配合,在放假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,安全工作要有预案,彻底消除安全隐患。